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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杨翔云
近年来,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服务保障秦岭绿色生态发展,协同各方形成秦岭生态保护合力,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提供法治保障。
2022年3月该院成立融合“四大检察”业务的生态环境检察办案团队,统一办理涉生态环境领域相关刑事、民事、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。打造内设机构分工明确、相互支撑,协调有序的秦岭生态环境检察一体化办案新模式。
该院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系,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衔接会议,与公安机关、生态环境执法等部门互通环境执法监督信息,深挖案件线索,致力于用最严的法治保护秦岭生态环境。同时,积极与林业、农业等相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,与汉台区林(山)长制办公室、汉台区河(湖)长制办公室、汉台区田长制办公室共同制定“林(山)长+检察长”“河(湖)长+检察长”“田长+检察长”工作协作机制,切实增强秦岭保护合力。
该院还利用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律师、网格员团队的工作优势,打造“人大代表+政协委员+律师+网格员+公益诉讼”的公益诉讼志愿者新模式,推进网格化、信息化、专门化和公益诉讼工作融合。
坚持推动检察建议刚性落实落地,通过公开听证、宣告送达、跟进监督、提起公益诉讼等形式,积极督促行政机关扎实履职,维护秦岭生态环境安全。近年来,该院依法履职,清除秦岭范围内固体垃圾150吨,修复被损毁国有林地5.2亩,种植生态公益林400余株,拆除非法占地179平方米的违法建筑,挽回生态损害95000余元。
“我们将继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,开拓创新,凝聚保护合力,深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力度,聚力当好生态环境卫士,切实依托检察力量做好秦岭生态的修复、保护、发展工作,筑牢秦岭生态保护屏障。”汉台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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